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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点击:
江苏海洋大学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 、《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的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全力确保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复试基本要求
㈠ 复试对象与招生计划
1.复试分数线。统一执行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一区单科成绩基本要求,全日制和非全制根据招生计划按高分到低分分类排序。最低复试线存在同分情况,将全部纳入复试范围。
2.复试比例。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0%。
3.复试名单详见江苏海洋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公示。
㈡ 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2021年3月28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㈢ 复试加分项目
具体加分项目和加分值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三、资格审查
㈠ 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考生须在3月25日前通过江苏海洋大学MPA复试专用信箱jou2021mpa@163.com上传下列证件及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材料均须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文档标题为:报考类别+姓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㈡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
2. 准考证;
3. 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红章或加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4.学历学位证书;
5. 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6.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部门印章,相关下载见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处网站;
8.诚信复试承诺书;
9.定向硕士研究生知情承诺书。
所有上述需要提交材料请按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成绩表、思想品德考核表、个人陈述、科研成果、诚信复试承诺书、定向硕士研究生知情承诺书顺序扫描,所有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和不按时间节点上传材料者不能参加复试。
四、复试
㈠ 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面试(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和体检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按要求提交《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扫描件。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测试方式为抽题作答(每份试题设有3道题,考生从中任选2题进行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回答情况进行提问,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4分钟,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 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采用考生初试外语语种进行口头测试,全程使用外语表达,包括考生自我介绍、英译汉、英语短文阅读、评委提问题等环节,重点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基本的外语应用与表达能力。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外语能力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4分钟,满分3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4. 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主要由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和专业素质能力考核两部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重点考查在公共管理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包括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考生进行个人情况汇报,采用口头汇报形式(3分钟以内),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汇报过程中,专家可以打断提问),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时间共计不少于5分钟,满分7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分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部分,由考生抽选题目(每份题纸将有4道题,考生从中任选2题进行作答),进行口头作答。提问作答环节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时间累计一般不少于7分钟,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5.心理素质测试
由MPA教育中心组织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我校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㈡ 复试具体要求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其中,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200分(其中,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70分)。
2. 复试评分标准及分值
⑴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00分)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比较和分析问题(30分)
准确、恰当地使用思想政治理论的专业术语(20分)
准确地再认或再现问题的有关知识,点明要点(50分)
⑵ 外语能力测试(满分30分)
流利度与连贯性(10分)
理解度与回答准确度(10分)
逻辑性与思想性(10分)
⑶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70分)
学科知识基础与工作业绩(20分)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15)
科研潜能(20分)
汇报情况(15分)
⑷ 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情况(60分)
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 (20分)
非语言与个性特点(20分)
4.复试缴费
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复试前,须登陆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交纳复试费(80元/生),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㈢ 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1.所有考生须在2021年3月24日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络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注册,需要提前下载安装chrome浏览器最新版本。
2.所有考生须在2021年3月25日-26日进行系统测试,抽号时间为早上8:00,测试时间开始时间:8:10,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分钟,每位考生将按照抽取号码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进行测试。
3.网络远程复试时间具体安排:2021年3月27日全天进行全日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复试,2021年3月28日全天进行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复试,两天复试都是早上7:30开始抽号,8:10分正式复试。考生根据当天抽号顺序至少须提前1个小时登录网络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测试等待。面试进度难以完全预测,在面试开始后,未面试考生须时刻关注系统,及时掌握测试进度。
4.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手册与软硬件技术要求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络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指南。
五、调剂
第一志愿拟录名单确定后如有调剂名额,报研究处批准后取可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二)调剂程序
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必须登录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江苏海洋大学志愿。未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对申请我校公共管理士(MPA)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复试考生名单遴选确定后,由研究生处通过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逾期没有回复复试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中心根据调剂情况安排考生复试,学院根据复试结果报送拟录取名单;
5. 研究生处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六、录取
㈠ 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3 +(复试总成绩×0.4)/3。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㈡ 录取原则
1.MPA教育中心将按对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与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分类,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类公布复试结果,同时排定名次。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⑴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⑵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⑶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
⑷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及格者;
⑸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或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⑹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㈢ 录取类别
1.我校拟录取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2.全日制非定向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享受研究生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3.全日制定向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不享受国家助学金,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4.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㈣ 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七、信息公布和公示制度
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和江苏海洋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所有录取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简称“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并公开。未经“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新生学籍注册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信息为准。
八、咨询、申诉与监督
江苏海洋大学MPA教育中心将复试细则、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等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咨询和申诉(电话:0518—85895543)。申诉人对中心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处提起申诉。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督查,设立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518-85895032,接受考生的申诉与质疑。
九、其他
本细则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招生政策为准。
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招生信息及江苏海洋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本细则由江苏海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江苏海洋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1年3月20日